第一百十五章 广州湾
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by 孤独麦客
2019-5-15 16:37
“你们这些混蛋,就知道你们最近没好好训练,手艺都荒废了吧?怎么,来了广州这个花花世界,一个个都迷得五迷三道了?”香山县野外的一处荒地上,一名军官看着面前奔驰而过的骑兵,笑骂着说道。
这是一处骑兵训练场,来自浙江新军第五师的部分骑兵正在进行着骑射训练。训练的道具都是一只雕刻成兔子形状的木头,每个人依次骑马而过,边跑边射,以先中者为胜,负者下马跪着饮酒,胜者骑在马上饮酒。
之所以在这个热兵器已经大行其道的年代,还训练这种冷兵器时代的绝技骑射,说起来还是为了不荒废这些人的手艺。是的,没错,这些骑兵主要是来自外东北的蒙古人以及部分游牧的通古斯人,自幼在马背上长大,这骑术自然是十分高明的。而且,在外东北那片严酷的土地上,射箭本来就是每个成年男子需要切实掌握的最重要的技能之一,因此他们的箭术都还不错,尤其是使用骑弓进行骑射的时候。
考虑到几个新军师的骑兵团里充斥着这类来自草原上的牧民,因此上级便规定骑射仍然是骑兵的考核项目之一,不过却仅限定于这些“带艺从军”的蒙古人或通古斯人,在山东应募从军的汉人骑兵则不需要考核这些项目,他们需要苦练的是马上劈砍术及骑枪冲刺术——虽然东岸骑兵从来不是野战的主力,不需要他们像波兰翼骑兵那样集群冲阵厮杀,但一些基本技能还是要操练的,即便平时不怎么用得上也得练。
“好,这一轮是莫日根赢了,上酒!”身材高大的连长跳下了土台子,招呼旁边的几名士兵抬来了一担酒,那是从北方运过来的茱萸酒和菊花酒,是军中健儿们最喜欢的饮料之一了,素来是对勇士最好的奖品。
莫日根是一个蒙古汉子,闻言立刻咧着嘴笑了,只见他高高兴兴地接过他人递过来的酒碗,几大口干了后才恋恋不舍地将其还了回去。不过,他很快又找到了新的乐子,那就是大声嘲笑着那些跪在他马上饮酒的战友们,让那些粗胚一个个咬牙暗恨,发誓下次一定要夺回第一,不能让这个傻货专美于前。
“你们这些爬在地上的夯货,别和我没脸没皮的,这次且饶了你们,下次若还这般熊样,老子非得给你们来一顿鞭子。”连长走下场来,一边踢打着那些跪在地上喝酒的骑兵,一边破口大骂:“想当年攻打新昌县时,老子我一张弓就压得城头上那帮孙子们抬不起头来。现在让你们射一只不会动的假兔子都这副德行了,真上了战场能射中几人。是,清国、顺国的许多弓箭手比你们还差,但这又如何?老子对你们的要求就比他们高,怎的,有人不服吗?”
就在这个连长和麾下士兵在进行着日常训练的时候,全权负责整个广州湾一带事务的汤墨羽陆军少校,也正和一干随从们远远参观着。在看到这些来自北方的骑兵训练的场景后,非常满意,转头对一同前来参观的海军军官陆孝忠说道:“论骑射还是得来自草原上的汉子,论冲阵还得看波兰大鼻子的铁甲重骑,不过咱们的骑兵主要是用来追亡逐北的,是用来快速机动的,不要求冲阵,他们这样就很不错。”
其实,正如刚才汤墨羽少校所说,因为东西方军事思想的差异,东岸对骑兵的理解是传统的“离合之兵”,认为骑兵最大的特点和优势是其机动性,而不是冲击力或别的什么。这可能和自古以来的文化有关,西方政治上分裂,诸侯林立,拥有小块土地的贵族极多,因此两个贵族开战的话,如果不想多惹麻烦的话,那么就只能局限在一小块地域内作战。这样一来,双方就只能临之以堂堂之阵,正面厮杀了,故骑兵多为重骑兵。
但在中国,因为地域辽阔、政治统一的关系,骑兵在大范围内的机动成为了可能,抄截粮道、突袭后方、快速行军等等,每一种都是战略方面的作用,而不是局限于战术方面的冲阵厮杀。
东岸人的骑兵战术杂糅了中国古代离合之兵的思想,又因为早期骑兵多为哥萨克轻骑,因此也吸收了不少草原汉子的战术,因此从风格上来说是纯得不能再纯的轻骑兵战术。陆军野战主力从来都是炮兵,然后才是火枪手,骑兵在野战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用来追砍溃败的敌军,因为步兵要维持阵型,不可能跑得多快,追亡逐北还是交给四条腿的骑兵靠谱。
当然东岸本土也不是没有重骑兵的存在。在裴大德少校统帅的两个独立骑兵营中,就有两个连的重骑兵,骑乘的战马是本土多年培育出来的丘布特马(即在丘布特河流域培育、放养的马匹),甲具坚固、美观,且因为材料科学进步的因素,比旧大陆同等级的要轻上一些。至于最关键的战术战法嘛,则是从被贩卖来的波兰重骑兵战俘中挑选的佼佼者所传授,这些人被授予正式身份并领到了一份高薪后,热情被重新激发了出来,为这两个连的重骑兵幼苗倾注了不少的心血,使得其粗粗有了模样。
“南方少马,骑兵若是用得好,往往能够发挥出其不意的作用。”汤墨羽虽然是步兵出身,但对骑兵的作用还是认识得非常深刻的,只听他继续说道:“不过我们的战马多来自北方,对南方环境很难适应,死亡率估计不会很低,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得动点脑筋了。战马可都是很金贵的,死一匹也不少钱呢,若是成批死亡的话,我想山东的刘司令的脸色一定会很难看。”
“现在这里有一个营的骑兵,足足三百多骑,战马460余匹,都是费了很大劲才运来的。为此鄞县的马司令、登莱的刘司令二人联合支出了巨额军费,如果出些什么事的话,确实很难让人接受。”陆孝忠附和着说道。他本身虽是海军军官,但也有一匹战马作为在岸上的代步工具,三年来已经死了两匹了,都是受不了当地的环境气候而生病死去,马儿确实是一种娇贵的生物,因此他也很担心。
“后面还有两个营呢,整个第五骑兵团都要过来,而且还有第一混成营的一个骑兵连,那些首都大爷们更难伺候啊。整整1100多名骑兵,两千余匹战马,如果算上挽马的话,得上三千匹啊,还有诸如驴骡之类的其他役畜,烦人的日子还在后面呢。”汤墨羽摇了摇头,有些担忧地说道:“我的海珠岛商站可要多预备些物资了,尤其是药材。随军而来的兽医数量肯定也是不足的,还需要究竟招募一些,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医马儿的病,希望可以吧。”
“嘿嘿,那是。澳门城里的葡萄牙人也保有一定量的马匹,这么多年了,他们总该有些经验了吧,倒是可以请他们来帮一帮忙,反正这些家伙也不敢不从。”陆孝忠的军舰就经常在珠江口附近晃悠,故澳门的葡萄牙人对东岸历来非常恭敬,因此让他们帮忙的话,他们若是脑子正常,应当不至于拒绝。
“是的,你倒提醒了我,这事得尽快去办。这一千多骑兵,在未来可能发生的广东之乱中,将会在不少场合发挥一锤定音的作用,因此不容有失。”汤墨羽闻言说道:“尤其是敌不备快速抢占战略要点什么的,少了他们不行。”
话说,广东现在的局势真的是非常紧张了,盖因李成栋已经有月余没在众人面前露过面了,仅有的几个如新泰侯之类的老臣被允许入府见了一面,出来后也都沉默不语。至此,众人都明白,李成栋的离世怕是就在这阵子了,这个在原本历史上在中国大地上造下无数杀孽的屠夫一般的人物(这个时空也没少杀人),在东岸人的这个时空其运气倒是颇为不错,活到了寿终正寝的那一天,且还在广东这个花花世界爽了很多年,人生没有太多的遗憾了!
不过,李成栋没有遗憾地走了,但却遗留下来一个巨大的隐患,搞不好就会将广东的大好局面毁于一旦。即他的养长子李元胤和亲生儿子李元皓之间的争斗,这是可能让广东分裂乃至换天的,不可不慎。
目前,和东岸人关系较为密切的李元胤还在犹豫之中,犹豫着要不要在养父李成栋去世后,立刻起兵攻打李元皓。因为按照规矩,他是李成栋的长子,是惠国公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但现在看来广州城里的李成栋却想将大位传给亲儿子,一些老臣出于种种因素也支持李元皓上位,而不是较为英武、个性鲜明的李元胤。因此,这就是双方之间的矛盾根源所在了,一个处理不慎,就是一场继承战争!
东岸人对广东可能爆发的战争非常担心,他们一方面派出使者前往潮州府,与李元胤进行了密谈,要求他保持克制,勿要再李成栋尸骨未寒的时候就妄动刀兵,那样将会失了大义。与此同时,他们也派出了使者紧急前往广州,打着探视李成栋的名义,与李元皓进行了交谈。结果并不是很乐观,李元皓似乎并不怎么能容得下自己的这位便宜大哥,看起来很可能在继承了惠国公大位,获得了广州、惠州等精华地带的资源后,就立刻兴兵讨伐李元胤,占领潮州府,让李元胤连割据一方都做不到。
东岸人对他们之间的战争本不是特别感兴趣,但问题是听说顺国江西节度使郭世安已经派了一万多名精兵抵达赣州府后,他们就有些担心了。另外,福建郑氏也不是好鸟,在其间来来回回使着坏,就想让广东打起来,然后自己坐收渔人之利。
这样一种局面,自然让东岸人无法接受。因此,他们一面动用各种关系做最后的外交努力,一面开始往广州湾一带集结兵力、舰船,为出现最坏局面做好打算。目前,集结到这里的部队就只有这么一些骑兵,不过在下个月(10月份)的时候,包括炮兵、工程兵、辎重兵之类的技术兵种也会陆续抵达,第一混成营的首都大爷们也会在月末时分悄然抵达澳门城,暂不露面。
总之,随着南方开拓队与清国的全面和平,登莱开拓队与清国谈和也有了眉目,故东岸人已经可以抽调大批部队南下到广州湾一带,对未来可能会出现的变局做好万全准备。按照计划,除少部分在海珠岛商站附近公开露面、驻扎外,其余均暂时驻扎在澳门、香山一带,低调行事。直到形势变得万全不可收拾的时候,才会有上级派来的总揽全局的官员统一指挥,展开行动——说白了,就是如果干涉失败,事已不可谓的话,那么就立刻大举出动,将广州城给占了,捞取最后一把好处。
南方开拓队方面曾经仔细核算过,要想顺利搬空广州城的话,大概需要1-2万比较能打的部队。此外可能还需在当地招降纳叛一部分人马,协助搬运人口、财物及粮食等,不然也是没法完成的——毫无疑问,这是一项大工程了,堪比东岸人当年在淮安府的行动。南方开拓队方面应当会选派一位能征惯战的宿将前来指挥,以策完全。
当然了,事情也未必就会走到这一步,只要广东二李能够互相克制住,并且外部势力不过分参与的话,那么形势就还是可控的,只不过目前看来这种可能性比较低罢了,故东岸人提前进行了一些准备,免得到时候措手不及。要知道,东岸其实现在还是比较缺人口的,本土经济飞速发展,土地开垦迅速,急需人口过来填坑,广州城的人口正好可以解了燃眉之急。